【问题】
我公司15年报损的资产因未在税务局备案,税务局要求我公司调增201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未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可以在2016年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申报扣除?
【答案】
纳税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应扣未扣除的资产损失可按《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专项申报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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