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雇佣临时工,发生的工资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税总办函(2014)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支出,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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