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三条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管理方式由实行认定制调整为实行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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