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号后签订分包合同算老项目还是新项目(河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5-11
普通
【问题】
我公司是网校的河北会员,想问一下5月1号之前的总包(主)合同,工程已办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签订了总包合同,合同明确了开工日期是4月30日之前,但有分包待签,5月1号以后分包工作量,签订分包合同,那么,5月1号以后新签订的分包合同是算老项目还是新项目?
【答案】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二)中第31条:关于建筑分包合同老项目的判断问题提供建筑服务新老项目的划分,以总包合同为准,如果总包合同属于老项目,分包合同也应视为老项目。
例如:一个项目甲方和乙方签订了合同,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5月1日后乙方又与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丙方可以按照老建筑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丙方提供的建筑服务从业务实质来看,是在为甲方的建筑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所以按照政策规定,丙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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