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总公司规定可预提明年大修理费用,国内是否可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19
普通
【问题】
我们德国的总部公司规定今年可以预提一下明年的大修理费用入账,问一下国内是否可以?
【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第十九条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不能将明年的费用预提到今年入账核算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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