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的老板想把一部分资金无息借给他控制的另一个公司使用,是否会有税务风险?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因此,公司如果将资金无偿借给关联方使用,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的调整,以确定资金出借方应确认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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