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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支付子公司的利息,子公司是否缴纳营业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10-21
普通

  【问题】

  我集团下属子公司将资金归集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支付的利息,子公司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

  1.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

  自有资金贷款,是指将自有资本金或吸收的单位、个人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

  5.其他金融业务,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各项金融业务,如银行结算、票据贴现等。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集团公司具有金融机构的资质,那么子公司归集到集团公司的资金相当于存款,取得利息收入不交营业税。如果集团公司不具有金融机构的资质,子公司归集到集团公司的资金相当于是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应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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