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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何征营业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5-06
普通

  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解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予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予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由此可知,借出方因关联企业间借款收取的利息需按5%缴纳营业税,并按要求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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