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印花税金额不确定的合同,如何贴花?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相关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如果有数量无金额,那么按照数量与市场价格估计金额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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