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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对方应提供什么发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16
普通

  问:我们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对方应提供什么发票给我们? 如果提供的广告服务我们信息技术服务开具发票可以吗?

  答:1、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具体应看提供什么网络服务。如果提供的是广告服务,应提供广告业增值税发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文附件1(三)文化创意服务:4.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如果提供的是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应按信息技术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根据以税收规定,应按正确的服务内容开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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