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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转让输气管道缴纳什么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7
普通

  问:企业在重组过程中,转让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现我们转让是一个地下输气管道(属一条生产线),请问此地下管道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答: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第九条: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此外,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对构筑物的分类,水利管道、排水管道、引水管道等地下管道属于构筑物范畴。因此,根据上述规定,销售地下管道属于构筑物,可参照《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3号)规定:销售地下管道业务,属于构筑物的销售,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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