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退回货物降价出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7
普通

  问:我企业年初由供应商处购入一批货物,因长时间销售不出去,现降低退回给原企业,想知道我们降价出售及货物的数量也不是原有的数量,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有何税务要求?

  答:你企业的退回货物实质是降价出售,低于成本的销售损失,应本年所得税汇算前进行清单申报,没有进行清单申报的所得税前不得扣除。还应注意资金流的真实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财税2011」25号第三条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财税公开课、职务特训班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