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企业的旅游服务增值税差额纳税部分是冲减收入还是成本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10-29
普通
答: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三)项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旅游企业的旅游服务增值税差额纳税部分应冲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