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差额征税:差额开票与全额开票
劳务派遣、旅游服务、转让营改增前的土地等使用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适用差额征税的经营行为,哪些应差额开具发票哪些可以全额开具发票呢?本文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适用差额征税差额开具专票或全额不能开具专票情况明细表
序号 | 项 目 | 税率 | 适用差额纳税差额开具专票 | 相关政策 |
1 | 劳务派遣 | 5% | 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财税〔2016〕47号 |
2 |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 5% |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财税〔2016〕47号 |
3 | 安全保护服务 | 5% | 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提供安全保护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财税〔2016〕68号 |
4 | 旅游服务 | 6% | 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5 | 售后融资租赁服务 | 6% | 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6 | 经纪代理服务 | 6% |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7 | 金融商品转让 | 6% |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二、适用差额纳税全额开具专票的情况
序号 | 项目 | 税率 | 适用差额纳税可全额开具专票 | 相关政策 |
1 | 物业公司代收水费 | 3% | 按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开具专票。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
2 | 转让营改增前的土地 | 5%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 | 财税〔2016〕47号 |
3 | 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 | 5%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4 |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 | 5%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5 | 一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 5%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6 | 适用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 | 3%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7 | 小规模纳税人建筑服务 | 3% 目前为1%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8 | 融资租赁服务 | 动产13%;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9 | 客运场站服务 | 6%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 | 财税〔2016〕36号附件2 |
三、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和全额开票账务处理相同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
1. 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原创内容,作者:裴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侵权必究!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