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小股东签字盖章同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9-09
普通
答:一般不需要,除非章程有明确规定需要小股东签字盖章同意。
参考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时也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