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司收费发票开具的3%税率,会不会是开错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9-02
普通
答:发票没有开错。
参考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答:发票没有开错。
参考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