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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事务所的审计费及机票住宿费等,一并扣缴增值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7-03
普通
问:境外事务所来我公司审计,支付审计费同时承担审计人员的机票、住宿费、电话费,是否与审计费一并扣缴增值税?


:国家层面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参考原福建国税的规定,具体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11月9日发布的《2017年9月12366热点和难点问题集》 

31.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技术服务费,同时承担的境外技术人员在境内期间的差旅费等费用,是否需要一并计入技术服务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因此,境内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就其向境外企业支付的全部费用,包含技术服务费及境外技术人员在境内期间的差旅费等,一并代扣代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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