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发票如何界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4-03
普通
答:参考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称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是指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购销商品、未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而开具或取得发票;
(二)有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但开具或取得的发票载明的购买方、销售方、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