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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的食堂,子公司员工免费就餐,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10-09
普通
问:公司办的食堂,子公司员工免费就餐,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办的食堂,子公司员工免费就餐,属于无偿提供餐饮服务,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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