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的时候,是否可以减少法定盈余公积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2-27
普通
公司减资的时候,是否可以减少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依据上述规定,法定公积金是有法定用途的,减资的时候不能随意减少法定盈余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