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计提的几点小知识,get起来!
年末财务人员在进行年度关账工作,我们近期就接到很多会员咨询盈余公积计提相关的处理问题。现在就盈余公积相关问题及政策整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盈余公积相关问题
1、盈余公积计提基数是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
2、以前年度有亏损,本年盈利,计提盈余公积的基数是弥补亏损前的利润、还是弥补亏损后的利润?
3、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来源于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已计提过盈余公积,母公司是否还要计提?
4、公司上年计提盈余公积后,本年发生了亏损,是否按亏损金额的10%冲回盈余公积?
5、公司使用盈余公积的资金购买资产,是否要冲减盈余公积?
6、公司股东没有实缴资本,经营有利润的,是否要计提盈余公积?
7、公司没有计提盈余公积会有什么后果?
二、《公司法》规定
我们看看《公司法》相关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问题处理结论
所以,公司计提盈余公积的基数是当年弥补亏损后的税后利润,以后年度亏损的,不冲亏损年度之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
公司提取盈余公积的基数是当年税后的会计利润,并没有对利润的不同来源进行区分,所以从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形成的税后利润,也一样作为计提基数;
盈余公积金累计计提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计提,所以实收资本为0,有经营利润的,要按规定计提盈余公积;
公司留存的盈余公积用于购入资产时,并没有减少盈余公积的累计计提数,不需要冲回;
没有依法计提盈余公积金的公司,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责令补足应提金额,并可以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盛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