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折旧是否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1-06
普通
我单位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过程中作了资产评估,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折旧是否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全资子公司,属于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依照以下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按其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或者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以,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过程中,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提折旧也不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