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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经济适用房能否免预征土地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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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经济适用房能否免预征土地增值税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西地税发[2010]235号)第一条规定,按照《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暂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和旧城改造项目可享受免预征照顾,纳税人可持发改委(或前计委)相关立项及政府城中村改造相关文件在主管地税局确认后,到市局办理免预征备案手续。上述免预征开发项目待达到清算条件后进行清算。

根据上述规定,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经济适用房可以免预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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