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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留存哪些资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10-27
普通

个人享受个税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留存哪些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享受个税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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