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缴纳残保金时,兼职人员和实习生算季节性用工吗
申报缴纳残保金时,兼职人员和实习生算季节性用工吗?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1年10月29日发布的《非税收入热点问题(2021年9月)》
3.残保金申报时,兼职、实习生,算季节性用工吗?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企业临时生产经营需要招录的实习生、兼职等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则属于季节性用工,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则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