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外部律师的火车票是否可否在我们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
外部律师给我们办案,我们公司承担差旅费用,律师的火车票是否可以在我们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依据上述规定,贵司请的办案律师的火车票不可以在贵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