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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随房屋一并销售的地下车库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6-28
普通

河南的房地产企业随房屋一并销售的地下车库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第三条“关于车库、地下室归属问题”明确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者随房屋一并购买的地下室、车库,在预征收土地增值税时,采用随房确定的原则:即销售房屋为普通标准住宅的,地下室、车库按照普通标准住宅确定;销售房屋为非普通标准住宅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的,地下室、车库按照非普通标准住宅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确定。待清算时,应将地下室、车库收入并入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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