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公司向境外单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可以核定一部分成本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6-13
普通

公司向境外单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扣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否可以核定一部分成本,按减除成本后的所得抵扣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向境外单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扣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应以支付费用额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作为扣缴计税依据。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detail2020_v3.template.html 第285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shuishou_mjyad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