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补偿金,需要并入综合所得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6-08
普通
公司跟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办理个税汇算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依据上述规定,职工在办理个税汇算时该补偿金收入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