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符合所得税抵税优惠,可抵税的金额是否包含进项税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3-07
普通
企业购买的环保设备符合企业所得税抵税优惠,该环保设备取得专票抵扣了进项税额,环保设备可抵税的金额是否包含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买的环保设备符合企业所得税抵税优惠,该环保设备取得专票抵扣了进项税额,环保设备可抵税的金额不包含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