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企业注销时已丢失营业执照,相关资料无法盖章,该如何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2-21
普通

企业注销时已丢失营业执照、公章,相关资料无法盖章,请问该如何处理

参考《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8号)第五条规定,对于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无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涉及公章遗失的,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或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确认,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其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务时,请跟所在地主管机关进行确认。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