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取得年终奖可否一部分单独计算个税,一部分并入工资薪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2-11
普通

小张的在1月份取得2021年年终奖6万元,是否可以将其中36000元的部分单独计算个税,另外24000元的部分并入工资薪金计缴个税?

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所以,小张1月份取得的年终奖6万元,要么并入综合所得计缴个税,要么单独计算个税。不可以一部分单独计算个税,一部分并入综合所得计缴个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