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销合同业务未达成解约支付的违约金是否要取得发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1-19
普通
【问题】
签订购销合同业务未达成解约支付的违约金是否要取得发票?
【答案】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签订购销合同业务未达成解约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支付方不需要取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