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本年度分支机构分摊缴纳所得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1-11
普通
【问题】
上年度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本年度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案】
是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 …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