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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跨省提供建筑服务,是否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11-04
普通

【问题】

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跨省提供建筑服务,合同金额较小,按规定无需预缴增值税,是否还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因此,您说的情况仍需按规定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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