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房产部分自用部分出租,房产原值包括已出租部分面积的原值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7-07
普通

  【问题】

  房产部分自用部分出租,填写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的房产原值是否包括已出租部分面积的原值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中《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对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规定如下:

22.房产原值(必填):填写房产的全部房产原值。应包括:分摊的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设施的原值,房产中已出租部分的原值,以及房产中减免税部分的原值。23.出租房产原值:有出租情况的必填。

因此,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的房产原值包括已出租部分面积的原值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200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