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销售自产软件并同时收取安装费和培训费,可否享受即征即退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4-07
普通

  【问题】

  销售自产软件产品并同时收取安装费和培训费,安装费和培训费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依据上述规定,销售自产软件产品并收取安装费和培训费,安装费和培训费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