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在新的财务报表中如何列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3-02
普通
【问题】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在新的财务报表中如何列示?
【答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附件规定:“5.“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17.“其他应付款”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其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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