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建设方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地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2-03
普通

【问题】

  我公司为在济南注册的一般纳税人,建筑服务项目地在淄博,建设方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地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九条规定吗,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都能自行开具发票,不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建设方的要求是不符合规定的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