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收到公司内部互助会提供的款项,是否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2-18
普通

【问题】

我公司内部成立互助会,当员工A有需要帮助时,互助会的成员从工资中每人拿出10元,交由公司代为转给员工A,请问员工A收到这笔款项是否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依据上述规定和贵司提供的资料来看,员工 A取得其他互助会成员帮助的款项,属于个人之间的捐赠,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征收所得项目,员工A收到这笔款项不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