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是供暖公司,今年疫情期间按照政府要求延长供暖时间,针对我们发生的成本支出政府给我们一部分财政补助,但是需要我们给开发票,是否可以开?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公司取得与供暖成本相关的财政补助,可以开具“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的不征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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