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广西教堂自用的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答案】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税二(11)字〔1989〕131号)第二条规定,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效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宗教寺庙”包括寺、庙、宫观、教堂等各种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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