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用海水养殖鱼对外出售,是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用海水养殖鱼对外出售,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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