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总公司不在海南,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分支机构,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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