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场地使用费要不要交印花税?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文件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凭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
同时,参考《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沪税地[1992]33号):“六、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财产租赁合同,是指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器具、设备等,但对土地批租、出租场地、出租非机动车的租赁合同,可不征收印花税。”
综上,场地使用费不应缴纳印花税,具体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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