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北京市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案】
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跨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本市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采取统一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在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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