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期限最长多长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1-18
普通
【问题】
建设方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期限最长多长?
【答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根据上述规定,建设方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期限最长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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