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企业自己研发的专利的转让收入属于高新认定时的高新收入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12
普通

  【问题】

  企业自己研发的专利的转让收入属于高新认定时的高新收入吗

【答案】

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所以,产生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技术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的,转让专利所得应当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热点]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七大利好!

·[提醒]请及时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涉税]关于腌萝卜的涉税处理,了解一下

·[实用]个税首次汇算清缴!注意六个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200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