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可以不区分产品业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25
普通

  【问题】

  我们是江西的一个房开企业,想问一下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可以不区分产品业态,统一按整个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分类核算要求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区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等三种产品类型分别核算其转让收入、扣除项目、增值额、增值率和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具体建议您与主管税务局确认沟通。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实用]三个简易注销登记小常识,会计点开

·[热点]免税、不征税、零税率的区别

·[实务]视同销售的会计和税务处理问题

·[干货]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