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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同城建筑服务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06
普通

  【问题】

  企业收到同城建筑服务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收到同城建筑服务预收款时需要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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